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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母親應該永無止境地去愛,關心,養育和鼓勵她的孩子。

“美麗的美麗天空裡, 出來了光亮的小星星 , 好像是我媽媽慈愛的眼睛 , 媽媽的眼睛我最喜愛常常希望我做個好小孩, 媽媽的眼睛我最喜愛 ,媽媽的眼睛我最喜愛” 這曲兒歌依然在耳邊,母親節又將來臨!!

母親是神給我們的一生中最寶貴的人,身為兒女的更要成為她們的安慰和喜樂。而做母親是神選擇給許多女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。提多書2:4-5告訴母親們要愛她們的孩子,“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,愛兒女,謹守、貞潔、料理家務、待人有恩,順服自己的丈夫,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。”聖經以賽亞書49:15a說,“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,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?”

從什麼時候就算開始做母親了呢? 孩子是主的恩賜(詩篇127:3-5)。在提多書2:4,中它表示一種特別的“母愛”,此中洋溢著“更喜歡”我們的孩子,“關心”他們,“養育”他們,“充滿愛地擁抱”他們,“滿足他們的需要”,與神造的每一個獨特的孩子“親切交友”。聖經要求我們把“母愛”看作我們的責任。

按神的話,母親和父親都受命做以下幾件事:

教導 – 聖經,一個聖經的世界觀 (詩篇78:5-6, 申命記4:10,以弗所書6:4);

培養 – 幫助孩子發揮技能並發現他的長處(箴言22:6)

訓誡 – 教他們敬畏神,不斷地、充滿愛地、堅定地標明界線(以弗所書6:4;希伯來書12:5-11,箴言13:24,19:18,22:15,23:13-14,29:15-17)

養育 – 提供以下環境:常用話語支持,給他們失敗的空間,接受他們,表達並給與他們無條件的愛,(提多書2:4,提摩太書1:7,以弗所書4:29-32,5:1-2,加拉太書5:22,彼得前書3:8-9)

做公義的榜樣 – 言行一致,以身作則,讓孩子能從你身上學到屬神生命的精華(申命記4:9,15,23;箴言10:9,11:3;詩篇37:18,37)。

聖經從未要求每一個女人都做母親,但確實說神祝福讓那些成為母親的人,她們要認真承擔責任。母親在孩子的生命中擔當著獨特和至關重要的角色。做母親不是一件繁瑣和不快樂的事;母親在孩子的生命中扮演者連續的角色——就像母親孕育胎兒,就像母親哺育關愛嬰孩 ;他們的少年時期,青年時期,甚至長大成人之后。而母親的角色一定隨不同時期變化而發展 – 一個母親應該永無止境地去愛,關心,養育和鼓勵她的孩子。


作者:   BBN聖經學院    發表於:  5/7/2008 10:0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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